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5日-2026年6月22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7281451
传真:0917—728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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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凤翔分局监督管理科
邮编:72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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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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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物质锅炉改造项目 |
宝鸡市凤翔区陈村镇小海子村 |
陕西万凤酒业有限公司 |
陕西净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主要对厂区锅炉房内1台额定蒸发量为1t/h的生物质锅炉进行淘汰拆除,外购安装一台额定蒸发量2.5t/h的生物质锅炉,并配套相应的环保设施。本项目建设后现有项目生产工艺及生产规模均不发生变化,锅炉房位置、占地面积不变,无新增员工,供水及污水处理依托原有设施,仅进行锅炉更换。 |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期要采取措施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尽量避免夜间施工,产生的弃渣及生活垃圾等及时清运,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2.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生物质燃料燃烧废气采用SNCR炉内脱硝+高效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DA003排气筒高空排放;颗粒物、SO₂、NOₓ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表5生物质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脱硝系统氨逃逸浓度,满足《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563-2010)相关控制要求;林格曼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要求。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消声隔声、基础减震等防治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做好固体废物处置。锅炉灰渣、除尘灰,收集存放于现有一般固废暂存区,全部用于农田改良;尿素、燃料废包装分类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废离子交换树脂,由供货厂家上门回收。 5.做好水污染防治。项目尿素配制用水全部蒸发损耗,无生产废水产生;纯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污水依托厂区污水池集中收集,全部委托上海中耀环保实业陕西有限公司拉运处置,严禁就地排放、随意泼洒,并加强管理建立转运台账、留存转运联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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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威艾特塑料制品加工生产线项目 |
宝鸡市凤翔高新区科创生态新城 |
陕西威艾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陕西净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本项目计划投资80万元,占地面积约1500m2,其中租赁778平方米已建成生产厂房、办公室300平方米,自建原料库322平方米,污染治理设施占地约100平方米,配置注塑机15台、吸塑机2台、烫金设备、上料机、空气压缩机、散热塔等其他配套设施及模具。 |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期要采取措施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尽量避免夜间施工,产生的弃渣及生活垃圾等及时清运,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2.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注塑、吸塑成型废气经密闭集气+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排放限值要求;破碎设备安装于密闭工位,无组织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2024年修改单)中表9排放限值要求;厂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消声隔声、基础减震等防治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废包装袋、废烫金纸等一般固废定点存放、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分类贮存于规范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废管理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完善贮存、转运台账。 5.做好水污染防治。循环冷却排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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