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 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9日-2026年9月15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7281451
传真:0917—728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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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凤翔分局监督管理科
邮编:72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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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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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陕西雍鑫铜基新材料有限公司金属材料压延及电子新材料生产线项目 |
陕西省宝鸡市凤翔高新区科创生态新城 |
陕西雍鑫铜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
陕西净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租赁陕西凤翔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的机械装备产业园标准化厂房,总建筑面积14580㎡,厂房内设置生产加工区、办公室、库房,安装拉丝机、高速绞线机、笼绞成缆机、挤出机、多头绞丝收线机等生产设备及配套设备。 |
项目在施工建设和后期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要求。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为设备安装调试,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开夜间及午休时段;设备、物料运输采取降噪抑尘措施,施工结束及时清理现场,施工期各类污染随施工结束自行消除。 2. 强化大气污染治理。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氟化氢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采用碱液喷淋塔 + 干式过滤器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23 米高 DA001 排气筒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限值要求;热浸锡、拉丝退火、喷码工序废气经“集气罩+过滤棉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23 米高 DA002 排气筒排放,浸锡槽设置密闭负压集气间,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 10612017)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排放限值要求。 3. 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喷淋塔定期更换废液作为危险废物处置;设备冷却循环水只补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凤翔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 级标准。 4. 严格噪声管控。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基座、柔性连接、厂房隔声降噪措施;合理安排生产作业时间,尽量避免夜间生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5. 规范固体废物处置。不合格铜丝、边角料、锡渣、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喷淋塔废液、废过滤棉、含助焊剂废毛毡、废润滑油、废拉丝油、各类沾染危废包装物等,分区密闭存放于危废暂存库,严格落实防渗、围堰、规范标识标牌,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委托具备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 规范环境日常管理。落实分区防渗要求,危废库、油品辅料储存区作为重点防渗区;储备吸附棉、灭火器等应急物资;项目投产前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严格落实报告表中自行监测计划;排污口、固废贮存场所按规范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识;完整留存原辅材料消耗、环保设施运维、监测报告、危废转运全套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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