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以建设法治社会、法治政府为目标,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推进有序,有力促进法治凤翔、健康凤翔工作进程。现就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举措
1.法治政府建设体系得到完善。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做到深学细悟,融会贯通,将其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二是党政一把手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主要工作亲自安排、重点工作亲自督办、难点问题亲自上手,对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高点谋划,统筹推进,做到与卫生健康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印发《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做到领导干部带头集体学法用法,把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等纳入局党组和机关干部政治理论学习重要内容,通过深入学习,广大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工作、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和水平得到全面提升。三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行政执法事项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公开,通过文字记录、音像设备和执法记录仪对执法活动做到全程记录和可回溯管理,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执法依据、事实证据、法定程序、自由裁量基准等做到合法性审查,执法行为不断得到规范,今年来共对5起行政处罚案件开展合法性审查。四是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制度,对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对其合法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严格审核,对与法律规定相悖的予以纠正和修改,并做到动态清理,及时向社会公布。经清理,无需要废止和修改的文件。五是认真落实行刑衔接制度,做到有案必移,有罪必究,杜绝了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问题发生。六是为单位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与其签订聘用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做到一年一聘,法律顾问积极参与重大行政执法事项的合法性审查,为重大行政执法提供了有效的法治保障。今年来,我局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处罚案件合法性审查5起,为基层单位提供法律咨询服务6次,协助化解医患纠纷2起。七是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有效推进行政复议“案结事了”,今年无行政复议案件发生。
2.政府职能依法履行。一是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移交行政审批部门做到一窗式办理,一次性办结,牵头协调关联部门,推进新生儿出生高效办成一件事深入实施,方便了群众办事。强化与审批部门协调互通,做到审批与监管联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二是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跨部门联合监管等新模式,监管方式得到创新,监管效能持续提升,今年完成国家双随机抽检任务59户,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6户宾馆、商超实施跨部门联合监管,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进一步优化了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优化负面清单,破除市场准入壁垒,营造了风清气正、公平公正的市场准入环境。四是实施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做到权责分明,动态调整。经调整,目前,我局行政执法事项共160项(其中:许可3项、处罚110项、强制7项、给付5项、检查24项、确认1项、奖励5项、裁决1项、其他4项)。五是落实了涉企行政检查计划管理,做到无计划不检查,无事不扰,并聚焦企业和群众反响强烈的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了涉企行政执法专项整治,通过整治,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得到全面规范。六是在强化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围绕群众反响强烈的非法行医、非法医疗宣传、非法医疗美容、借用医疗名义非法销售医疗药品、医疗器械等损害群众健康权益的违法行为开展了专项整治,医疗违法行为得到有力查处,群众健康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全年查处违法行为63起,罚款9.7万元,取缔非法行医1处。七是依法决策得到健全。明确重大事项决策内容及范围,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制度,对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做到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确保重大决策合法、有效,规避了重大决策带来的风险。
3.行政权力有效制约。一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规定,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和人员,制订行政执法监督计划,对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执法不规范问题督促其及时予以纠正,执法行为和程序得到全面规范。二是在6月份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差活动,对2023年以来131份行政处罚案卷逐卷开展了评差,评出优秀3份,合格128份,无不合格案卷,案卷质量得到全面提升。三是通过设置投诉举报箱、公开投诉举报电话、领导接访等方式,畅通诉求渠道,自觉接受人大、司法、检察、群众、舆论等方方面面的监督。今年来,办结回复行政执法方面检察建议3件,查处并回复群众投诉3起。三是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做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 对各类办事事项、办理程序、所需资料、办理时限、办理结果等在政府网站和政务公开栏做到公开公示,方便群众办事。
4.普法宣传深入实施。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制订普法计划,明确责任股室及责任单位,组织各单位利用法治宣传月、国家宪法周、全民国家安全宣传日、民法典宣传月等重大时间节点,采取设点集中宣传、举办培训班、电子屏、宣传栏、微信、微博、法律九进、以案释法等形式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活动,群众法治素养得到全面提升,有效促进“八五”普法深入实施,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学法、人人懂法、人人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5.社会矛盾纠纷依法调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完善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日排查周报告、季度督查制度,强化源头治理,对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化解。对重大信访案件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对投诉举报做到及时查处,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今年来,调查处理投诉举报3起。
二、存在问题
一是个别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推进不力;二是个别干部对法律法规学习重视不够,致使法律知识欠缺,依法行政能力不强。
三、今后工作
今后工作中,我们一是进一步增强基层各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确保法治政府各项任务在全系统高质高效推进;二是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学习重要性认识,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切实提高其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努力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高到更高水平,为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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