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社区核实受理、各镇人民政府审查,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4年第2次住房保障资格认定会议审核,以下36户申请人(家庭)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现将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11日(共5个工作日)。
对以下公示人员,请广大群众予以监督,如有异议,请向宝鸡市凤翔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举报。
举报电话:0917-7239559
宝鸡市凤翔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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