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8日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凤翔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1-18 14:04:55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凤翔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结果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月18日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现将作出的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17-7281451

传真:0917—7280219

邮箱:fx7281451@163.com

通讯地址: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凤翔分局监督管理

邮编:721400

 

序号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不予批准陕西好来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决定.docx

宝环凤函〔20227

202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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