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凤翔分局
2022年1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27日-2022年2月7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7281451
传真:0917—7280219
邮箱:fx7281451@163.com
通讯地址: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凤翔分局监督管理科
邮编:7214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
1 |
大唐陕西发电宝鸡凤翔新能源有限公司大唐宝鸡凤翔农光互补发电项目 |
凤翔区凤翔区长青镇 |
大唐陕西发电宝鸡凤翔新能源有限公司 |
西安海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凤翔区长青镇,分两个地块进行建设,总占地面积约为1431.41亩,规划装机容量50兆瓦,项目总投资2231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9万元。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链接) |
主办: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陕ICP备15013079号-1 网站标识码:6103220011
陕公网安备61032202000120号 本网站建议使用IE8.0版本以上浏览器访问
宝鸡市凤翔区统计违纪违法举报电话0917-721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