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
期为2025年9月25日--2025年10月12日(10个工作日)。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0917-7281451
传真:0917—7280219
邮箱:fx7281451@163.com
通讯地址: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凤翔分局监督管理科
邮编:72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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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报告类别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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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业气体建设项目(原宝鸡渭河电石公司异地搬迁项目)(重大变动) |
宝鸡市凤翔高新区长青工业园 |
宝鸡渭河气体有限公司 |
陕西恒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5.9.25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报告表 (全文链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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