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610300-116103220160074509/2025-00002 | |
发布机构: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5-01-15 00:00:00 |
名 称: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无 |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工作部门,高新区管委会:
为全面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管水平,根据省、市对政务公开常态化监管要求,区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2024年第四季度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新闻信息发布情况。各单位能按照各自职责,及时发布工作最新进展,四季度累计在区政府网站发布新闻信息661条。其中,工作任务完成较好的单位有区数据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教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彪角镇、糜杆桥镇等(见附件1)。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各单位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四季度累计在区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02条。完成较好的单位有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医保局等(见附件2)。
(三)区长信箱办理情况。区长信箱四季度共受理群众来信72件,按期办结72件,按期办结率 100%(其中:问题咨询27条,求助8条,意见建议 10条,投诉27条)。办理效率较高的单位有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城关镇、柳林镇等(见附件 3)。
(四)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各单位能充分发挥本单位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宣传、互动作用,持续深化栏目建设,积极完成发布任务。四季度全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信息更新973条,转发国家级重大新闻内容687条,完成较好的单位有区卫健局、区工信局、长青镇等(见附件4)。
二、存在问题
(一)政务新媒体管理不严。部分单位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审看纠错等制度执行不严格,内容表述不规范、个人信息泄露等问题时有发生;个别单位政务新媒体存在未审先建、未备案先运行(区司法局)、僵尸账号(田家庄镇)、未完成原创信息发布数量要求(区发改局、区应急管理局)、未完成国办公开办转发任务等问题。
(二)政务公开参差不齐。部分单位新闻信息发布次数为0(区住建局、区审计局、区林业局、区统计局、区民宗局、区信访局、区招商局、高新区管委会、姚家沟镇);部分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栏目信息未及时更新、公开,如财政资金直达基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卫生健康、政策解读等信息公开为0;个别单位依申请公开未按时限答复(虢王镇),引发行政诉讼。
(三)操作技能有待提高。基层政务公开人员更换频繁,业务交接不畅,技术培训不到位,委托公开、代为公开现象时有发生,直接影响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部门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将任务分解到岗,把责任细化到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办。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增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及时、主动、全面公开政务信息,按时限做好依申请答复。各镇要加快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步伐,完善相关设施,优化工作流程,确保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二)规范政策解读。各单位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把政策解读放到与政策制定同等重要的位置,同步谋划、同步安排。进一步健全解读机制、明确解读范围、严格解读程序、创新解读形式、建立解读队伍,多角度全方位加强政策解读,精确传递政策内涵,精准释放政策信号。
(三)强化平台监管。各单位定期梳理政府网站和新媒体后台,科学优化栏目设置,及时更新栏目内容。切实履行好主管主办职责,做好下属单位政务新媒体监管,坚决杜绝未审先建、未备案先运行等情况发生,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常态化开展问题排查和舆情监测,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安全准确。
附件:1.区政府网站新闻发布情况统计表
2.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3.区长信箱办理情况统计表
4.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情况统计表
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15日
主办: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陕ICP备15013079号-1 网站标识码:6103220011
陕公网安备61032202000120号 本网站建议使用IE8.0版本以上浏览器访问
宝鸡市凤翔区统计违纪违法举报电话0917-721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