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610300-116103220160074509/2025-00026 | |
发布机构: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5-10-13 00:00:00 |
名 称: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宝凤政办发〔2025〕31号 |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工作部门,高新区管委会:
为全面提升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水平,根据省、市政务公开常态化监管要求,区政府办公室对2025年第三季度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新闻信息发布情况。三季度,区政府网站累计发布新闻信息592条。其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凤翔分局(40条)、彪角镇(40条)、区教体局(29条)、区财政局(27条)等单位发布量位居前列,信息发布时效性强。(详见附件1)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三季度,全区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0条,涵盖政府文件、财政资金、重大建设项目等多个重点领域。区人社局(就业信息13条)、市生态环境局凤翔分局(生态环境14条)、区统计局(统计数据11条)、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6条)等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显著。(详见附件2)
(三)区长信箱办理情况。三季度,区长信箱共受理群众来信42件(其中:建议8件,投诉20件,咨询14件),按期办结42件,按期办结率100%。市公安局凤翔分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城关镇等单位办理效率、群众满意度较高。(详见附件3)
(四)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各单位能充分发挥本单位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宣传、互动作用,三季度全区政务新媒体平台累计发布信息970条,转发国家级重大新闻内容566条。区教体局、南指挥镇、糜杆桥镇等单位信息更新及时,转发任务足量完成。(详见附件4)
二、存在问题
(一)信息发布与公开数量不足。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信息公开数量较少。区工信局、区司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信访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高新区管委会、姚家沟镇等单位新闻信息发布为0,未达到新闻栏目每周至少发布1条原创信息的要求;涉农补贴、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养老服务等领域栏目信息公开为0。
(二)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要素不精准。在省政务服务网凤翔区政府页面中,部分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要素不准确,如区人社局的“工伤保险缴费延缴申请”的设定依据为“待补充”;部分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提供的样表无示例信息,如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的“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分公司设立登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凤翔分局的“补发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均无样表示例信息。
(三)互动回应办理不及时。部分单位对区长信箱办理工作重视程度不足,存在未按期回复区长信箱信件现象。对涉及多个部门协同办理的信件,部分单位主动担当意识不足,相关单位配合不够,导致办理事项缺项,答复内容不完整。
(四)政务新媒体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市公安局凤翔分局、区医保局、城关镇、横水镇、陈村镇等单位未完成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国家级重大政策新闻转发任务,影响政务新媒体整体传播效果。
三、工作要求
(一)夯实管理责任。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编审分离”等要求,健全信息发布、内容审核、保密审查机制,确保发布内容权威、准确、及时。各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高质量做好本单位政务新媒体平台日常管理维护,持续优化整合栏目,避免出现部分栏目无法访问或栏目不更新现象。
(二)提高留言办理质效。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区长信箱”网民留言办理反馈工作,对重要信件、难点问题,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督办,分管同志要加强协调调度,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要当日内完成建议咨询类信件回复,3个工作日内完成投诉类信件回复,并跟踪督导办理情况,力争做到有问必答、有诉必应,着力提升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效率。
(三)强化政务事项精准度。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排查各自负责的办事服务事项,不断健全办事指南内容,确保信息精准无误、涵盖全面且表述通俗易懂,坚决避免服务事项出现要素不全、语义模糊等情况。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要强化业务指导工作,进一步优化线上办理环节,促进政务服务水平与效率双提升,切实让政务服务充满温情,实现便民利企零距离。
附件:1.区政府网站新闻发布情况统计表
2.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3.区长信箱办理情况统计表
4.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情况统计表
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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